为推进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建设,提高事务所专业服务能力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引导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相应等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暂行办法》的规定,省注协依据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指标、注册会计师人数指标、综合评价质量指标、行业贡献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排名,并根据排名结果进行了分类定级。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名信息和评级结果已于8月26日对外公布。
今年纳入我省综合评价体系的会计师事务所共计383家,其中大型事务所2家,中型事务所57家(较2014年度增加17家),小型事务所324家。一年以来,行业规模增长迅速,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成效显著。全省纳入综合评价的383家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业务收入达22.41亿元,较上年增长19.97%,创历史新高。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合计17.37亿元,较上年环比增长21.81%,占当年全省行业总收入77.51%。同时,在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基础上,从高到低依序排列,把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划分为3A级、2A级、1A级和B级两类四级。
自2013年以来,四川注协已连续三年同时开展综合排名、评级工作,并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已成为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重要参考,也为各事务所了解自身发展水平和客观评价自身能力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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