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全省人民监督员颁证暨初任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在四川省司法厅召开,经过前期的选拔与公示,会议批准维诚集团董事长陈维亮等同志为四川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至2022年6月。这是我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批人民监督员,也是全省审计、评估行业****的人民监督员。
选任人民监督员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解决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去年10月印发的《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而不再由检察机关选任。获选任后,人民监督员除了可以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外,还可以受邀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开展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工作,或者举行案件公开审查等检务活动。
会议对全省新选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宣布和颁证,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了宣誓。陈维亮表示,务将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不辜负人民的寄托和希望。这标志着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行监督职责,也标志着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模式正式投入运行,还标志着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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