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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亮同志担任四川省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7-9-26 下午 04:42:24
    2017年8月8日全省人民监督员颁证暨初任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在四川省司法厅召开,经过前期的选拔与公示,会议批准维诚集团董事长陈维亮等同志为四川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至2022年6月。这是我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批人民监督员,也是全省审计、评估行业****的人民监督员。
    选任人民监督员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解决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去年10月印发的《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而不再由检察机关选任。获选任后,人民监督员除了可以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外,还可以受邀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开展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工作,或者举行案件公开审查等检务活动。
    会议对全省新选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宣布和颁证,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了宣誓。陈维亮表示,务将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不辜负人民的寄托和希望。这标志着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行监督职责,也标志着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模式正式投入运行,还标志着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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